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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关于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监管及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88号)文件要求,我厅对全省2021年第二季度易制毒化学品销毁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调查,我省易制毒化学品为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品种目录中的第三类,全部由公安机关指导进行回收,2021年第二季度未进行易制毒化学品销毁工作。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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