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福建省水利厅: 经研究决定: 任命张麒蛰为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
福建省财政厅: 经研究决定: 免去谢隆进的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
厦门理工学院: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乾廷的厦门理工学院院长职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
河南信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MA40FYL027)上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信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极前驱体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
原文链接:https://sthjj.cq.gov.cn/zwxx_249/tzgg/202410/t20241031_13...
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确认丁小飞等10名同志职称初定助理工程...
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你中心《关于吕岩等2名同志退休的请示》(豫环监测安全文〔2024〕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吕岩、陈晓东等2名同志退休。 2024年10月15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相关领域高层次专家在国内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科学...
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水产研究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浦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提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成效,促...
永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永政地〔2024〕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安市境内农用地75.7622公顷(其中耕地1.8...
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王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最大的鼓舞。收到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市...
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决定: 文梓龙同志任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满之日(2024年8月11日)起...
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红彩同志任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重...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渝环规〔2024〕7号),现对2024年1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完整性审核的4个减排项目和1个减排量申请(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