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时间:2024-10-19 01:50:56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永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永政地〔2024〕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安市境内农用地75.7622公顷(其中耕地1.8391公顷)、未利用地1.07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永安市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缴纳。

  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wj/202410/t20241018_655035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高红彩、王巧丽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