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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出台《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提取、使用、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基金管理,确保矿业权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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