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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创业服务力度,促进创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普陀区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通过持续打造创业政策体系、创服支撑体系和创客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企业入驻。
一、帮扶成功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
自2023年1月1日起,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在本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自注册之日起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1人及以上,并稳定就业满6个月。
2、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家。
3、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非养老状态的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2)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
(3)小微企业提出补贴申请时,需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创业赛事补贴
1、申请对象
在普陀区注册5年以内的创业组织或意向创业者,参加国家、上海市、普陀区人社部门主办的重大创业竞赛活动。
2、补贴标准
(1)在国家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重大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最高给予50000元补贴;
(2)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重大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最高给予30000元补贴;
(3)在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重大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得获得一等奖给予10000元补贴、获得二等奖给予5000元补贴、三等奖给予3000元补贴;
(4)当年度在本区注册的获奖创业组织或意向创业者,向区人社部门备案,再给予20000元发展补贴。
3、申请条件
(1)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参加国家、上海市、普陀区人社部门主办的重大创业竞赛活动并获奖;
(2)创业组织提出补贴申请时,需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意向创业者提出补贴申请时,须在本区成功注册创业组织。
三、见习基地学员补贴
1、申请对象
经普陀区认定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组织青年参加见习,在享受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见习期内学员实践补贴。
2、补贴标准
区级见习基地学员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申请条件
见习学员按规定参加见习,每月见习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
详情可致电咨询:6611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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