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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通知》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垃圾、秸秆、污泥、畜禽粪污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入河排污口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以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二是开展汛期分析研判与处置。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断面,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各流域局要针对汛期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指导推动解决问题。三是妥善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做好环境应急准备,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联防联控要求,采取“以空间换时间”等方法妥善处置。
生态环境部将密切关注汛期水环境质量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对汛期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予以预警、通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汛期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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