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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6号
奎屯独炼石化有限公司因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决定向奎屯独炼石化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0030045
法人名称:奎屯独炼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阿克苏东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红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阿克苏东路58号(中心坐标为N44°24'40.39",E84°56'25.02")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3月29日—2029年3月28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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