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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璧山区坚持“三步走”切实保证经营性农村危房整治完成。
一是摸底排查抓重点。全面摸清全区经营性农房基本情况,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排查105049户农村房屋,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775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01304户,非自建房970户。
二是宣传引导明责任。全面落实产权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在全区15个镇街131个行政村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针对整治强力度。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对排查发现隐患的房屋,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对确有隐患的房屋编制针对性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整治期限,建立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整治一户、销号一户。(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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