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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日前,经安康市政府同意,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修订的《安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印发。
《预案》主要包括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以及应急保障等五个部分,适用于安康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安康市辖区管理范围外、可能影响本辖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安康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为主,按照各自权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环境污染事件特征和类别,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建立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预案》的印发实施,对维护全市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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