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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辽政办〔2023〕18号)精神,协助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沈阳中心主动作为、广泛合作,在相关技术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2023年9月至10月组织实施了全市范围新污染物初步筛查工作,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同时达到了掌握新污染物初步状况和锻炼队伍、培养人才的目的。
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辽宁省在《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对此,沈阳中心聚焦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提前研究谋划,制定工作方案,探索性开展了新污染物初步筛查工作。筛查过程中沈阳中心总工牵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分头负责采样、分析、质控、数据分析以及协调技术支持单位等工作。
本次筛查选取了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产品产地、辽河流域等4个典型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4个重点行业,共设置13个监测点位,采集样品涵盖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企业废水、城市降水等类别。通过此次全域水环境的新污染物筛查,初步了解了水环境中新污染物种类,根据化学物质的危害特性和迁移转化特性将其纳入优先控制名录,为进一步溯源查找污染源及高风险区域奠定基础。
下一步,沈阳中心将持续动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环境调查监测,积极争取对新污染物筛查与风险评估的资金支持,进而实现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到靶向定量的高通量检测,更科学全面地评估沈阳市新污染物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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