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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作主旨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晓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韩福君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谢谢马健副厅长的情况介绍。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有问题的记者朋友可以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请问黑龙江省在这方面有哪些推进举措?
刘晓东:全省住建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120座、能力达到535万吨/日,县级以上城市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覆盖。组织市县排查排水管网底数现状,全面掌握排水管网位置、年代、管径、材质、埋深等信息,建立省级“排水一张图信息管理平台”。建成排水管网1.7万公里,全面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攻坚行动,今年将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
下一步,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一是抓规划。全省已制定“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对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十四五”目标落地。二是抓实施。紧抓当前国家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支持的利好政策机遇,指导各地科学精准谋划管网项目,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合理安排工期计划,积极推进项目见效落地。循序推进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保障现有设施稳定运行。三是抓条例贯彻执行。指导全省住建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黑龙江日报记者:刚刚主旨发布中提到深入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请问作为负责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部门,黑龙江省水利厅将如何强化河湖长制对水污染防治的作用?
韩福君:很高兴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履行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和治水兴水责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河湖长制龙江实践日趋有能有效、不断走深走实。《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实行河湖长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河湖长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落实: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分多次提到排污口监管,请问我省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接下来还要开展哪些工作?谢谢。
主持人:谢谢刚才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同时也感谢几位发布人的情况介绍,今天的答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真诚地感谢记者朋友对《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关注,也希望通过大家的报道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让我们共同用好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最后,再次感谢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感谢10家中央媒体和省直媒体的网络直播团队,以及全国各地在线观看的广大网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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