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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排污许可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精细化管控挥发性有机物,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实现绩效分级与排污许可联动等措施,推动辖区涉气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控涉气污染物排放,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方案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在全省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增加了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并逐一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将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步骤和要求。
方案的实施将推动全市涉气企业切实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大气治理水平,实现生产经营和污染减排双赢,为全面构建“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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