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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严控安全风险,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新环办辐射〔2023〕27号)要求,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梳理本市发证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按所在区域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开展全覆盖式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本次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依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1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等要求,重点检查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场所及个人监测等各项标准执行情况,实地勘察了放射装置、辐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落实情况,调阅了射线装置管理台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档案等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坚持以帮扶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确保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市已全部完成市管辖45家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检查帮扶工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促企业按时按规开展整改。下一步,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完成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每年全覆盖逐一进行检查基础上,开展执法“回头看”,确保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到位、风险消除到位。不断增强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要求,提高管理能力水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核与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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