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和“禁、减、治”工作体系的重要支撑。根据生态环境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我省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按时间节点于11月3日顺利完成全省73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上报。
在调查工作中,我们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按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和对象,对全省涉及122个行业的企业通过现场踏勘及行业小代码筛查,最终确定纳入调查范围的企业为73家。调查涉及地区为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调查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
为保质保量完成统计调查工作,摸清新染污环境风险底数,我省成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按照“定方案、拉清单、重培训、小试点、强督导”的步骤,扎实推进新污染物调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全省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组建全省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微信群,加强衔接沟通。二是注重人员培训,组织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培训班,并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及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等。三是加大督导帮扶,积极利用生态环境部和环境规划院专家团队赴青海开展现场调研帮扶机会,召开座谈会解答疑难问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四是严格数据审核,生态环境部门以核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性为重点,采用现场集中审核、电话核实等方式,对企业行业类别、化学品购销资料、出入库台账等进行核查,同行业同生产工艺企业间进行纵向对比,逐级开展调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填报质量。五是积极落实资金,将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纳入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保障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后续调查、监测、评估和治理等工作,运用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成果,积极推动全省新污染物防治基础能力提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