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案双查”制度。11月15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人员就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生态环境损害案进行磋商,并成功签订磋商协议。
2022年11月21日,安徽省黄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的粪大肠菌群数大于2.4×104 MPN/L,超过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粪大肠菌群1000个/L)的23倍,该公司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同时该公司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并委托专家组对环境损害事实进行评估。经评估,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损害事实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56205元。
经磋商,黄山市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认可了赔偿金额,自愿按期将环境损害费用缴至国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