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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求,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聚力三项措施,夯实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管理,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升辐射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在指导办证流程上着力。对需要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重新申领、变更、延续、注销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涵盖如何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所需的材料等各个方面。今年截止10月底,共指导6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申报,并逐一进行核查,确保所有单位安全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二是在强化检查整改上出力。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询问,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到期,辐射安全许可证与实际使用数量是否相符,台账记录是否清晰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现场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对全市43枚放射源开展全覆盖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检查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6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在做好年度评估上用力。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已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规范建立档案资料,完善申报系统,做好年度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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