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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

时间:2023-07-04 23:34:56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和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牌子,根据海南省委编委批复,其主要职能为:

  (一)开展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理论与政策研究,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固定污染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与农村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开展南海和热带岛屿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研究。

  (三)开展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排污许可,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环境监理、分析测试等生态环境技术咨询工作。

  (四)开展蓝碳科学技术及政策研究,推进蓝碳相关试点示范,推动蓝碳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工作,承担专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维、数据库建设管理等信息技术服务。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根据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机构编制方案,设置办公室、科技科、财务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环境规划与政策研究所、环境评估与排污许可中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大气环境研究所、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水环境研究所、农业农村与土壤环境研究所、热带生态与空间规划研究所、南海生态环境研究所等1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09.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48万元,主要是根据2023年我省财政预算的统筹安排,结合我院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对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大气等方面科研预算经费进行压缩。2023年收入总计510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379.41万元、上年结转73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109.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9.7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09.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48万元,当年项目预算拨款与上年度拨款规模对比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37万元,占0.05%;科学技术(类)支出85.3万元,占1.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2万,占3.12%;卫生健康(类)支出48.39万,占0.95%;节能环保(类)支出4737.84万,占92.72%;住房保障(类)支出76.64万,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为2.37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培训及项目成果普及应用培训。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7.67万元,主要源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技术基础(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6.00万元,主要源于专项技术基础资金项目经费的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3年预算数为3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9.37万元,主要是2023年我院承领的2018-2021省重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末结转的此类研发专项资金。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依据当年度我省养老缴费基数构成和上年度单位工资计费总额确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3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院编内人员去世未成年子女的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依据当年度我省社保缴费基数构成和上年度单位工资计费总额确定。

  5.(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9.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单位工作安排,对预算进行压减。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2.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3万元,主要是根据省厅总体工作部署,我院增加了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研究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减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与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的评审等方面专家国内差旅费和劳务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3年预算数为493.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0.61 万元,主要原因:结转上年末中央资金安排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资金”项目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主要是对蓝碳研究及应用示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支撑、海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支持等项目经费进行了压缩。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23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5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基本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3年预算数为78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697.43万元,主要是2023年增加并同时结转了上年中央资金安排的“海南省重点区域矿区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等项目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度单位工作侧重,对此类项目预算进行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46.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省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号召,压缩了单位运行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76.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8.78万元,主要是2023年基数按照2022年缴费工资总额进行计算所致。

  三、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31.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56万元、津贴补贴90.79万元、绩效工资31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2.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2万元、住房公积金76.64万元、医疗费2.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63万元、邮电费8.93万元、生活补助1.07万元、奖励金0.18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

  四、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7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44%,主要原因是从疫情防控考虑,压缩了部分出国计划。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蓝碳国际学术会议团组:目的地新加坡,人数为3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赴东南亚等国家参加蓝碳国际学术会议,学习交流东南亚国家在热带区域蓝碳工作先进技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0.8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单位在用公务用车状况,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报废处置1辆超期服役且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二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单位对车辆运维等一般公车支出进行了压减。公务车保有量3辆(其中1辆进行报废流程),计划购置 0 辆。

  公务接待费1.3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5%。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公务接待经费基本做到应编尽编。全年计划公务接待12 批,共计110人。

  (二)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购置公务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无此类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9.41万元、上年结转927.14万元;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3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4万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5,306.5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收入预算5,306.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7.14万元,占17.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9.41万元,占82.5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6420.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单位经营收入减少所致。

  八、关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3年支出预算5,3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06万元,占23.2%;项目支出4,075.49万元,占76.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5,904.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单位经营支出减少所致。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无)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此项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业务用车2辆。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19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576.22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586.81万元,主要用于对现有的网络链路租赁以及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资源、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包括网络链路租赁,基础硬件、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业务系统日常监控、故障排查、版本迭代、优化升级以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同时包括系统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等相关安全技术服务和防护保障等,确保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稳定、高效、持续、安全运行。绩效目标是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运维服务完成率≥95%;应用系统运维≥3个;年度系统故障次数≤2次;通过等保测评≥2个;专线租用及移动通信保障保障率≥95%;运维报告≥4个。

  2.蓝碳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预算安排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蓝碳基础调查、滨海湿地-河口-近海系统中CH4排放通量、滨海蓝碳生态系统连通性和泄露途径等研究、蜈支洲岛海洋牧场碳汇、海棠湾海洋负排放试点示范研究、气候治理下的我国蓝碳国际话语权提升体系与实现路径,以及国际蓝碳论坛和国内蓝碳专题会议等学术交流等。绩效目标为编写海南省海草床生态系统碳库调查及碳汇潜力评估报告1份;滨海湿地-河口-近海系统中甲烷排放通量观测与减排策略1份;滨海蓝碳生态系统连通性和泄漏途径研究报告1份;海南典型双壳贝类碳汇计量方法学研究1份;三亚蜈支洲岛增汇渔礁区(双壳贝类与珊瑚修复等)碳汇能力评估报告1份;三亚海棠湾海洋负排放试点研究报告1份;关于提升中国蓝碳国际话语权的政策建议1份;举办国际学术交流会议1次。

  3.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预算安排785万元,主要用于环评技术报告文件评估、水、固废、大气、土壤、规划等方面的工作,绩效目标是:完成重点领域/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抽查次数5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次数3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技术评估项目数量(含建设项目和规划碳评初审等)25次;完成并通过审核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实施效果评估报告1项;完成典型行业基于环境管理的研究报告个数1个;完成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通过院内审核并提交政府管理部门3份;开展移动污染源现场调查次数5次;完成海南省移动污染源核查及环境管理年报1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家数1500家;危废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审核完成率≥95%;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抽查数量95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达标率100%;为省厅和市县提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导100人次;省级土壤污染防控相关风险评估或修复报告质量控制抽查率10%;海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支持评估对象覆盖市县18个;评估报告上报环保部的及时性100%;《海南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2022年度)》1份;检测分析评价地下水点位数量≥40个;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1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zwgk/czyjs/202306/t20230629_3444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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