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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03-03 19:34:52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排污权交易要素保障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4月3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感谢支持。

  联 系 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赵 蕾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刘增强

  联系电话:0311-878028590311-85202680

  邮    箱:paiwuquan@126.com

  

  附件:1: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gzhd/yijianzhengji/10167668508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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