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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0月17日向社会公开了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2022年三季度严重超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整改
进展情况
附件
2022年三季度严重超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超标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度 |
1 | 咸阳 | 咸阳蓝清水务有限公司 |
氨氮、总氮 | 2022年8月5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D秦都环改 [2022]11号),责令该企业对破损的管道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2022年8月31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D秦都环罚 [2022]12号,责令整改罚款45万元。 | 1、咸阳蓝清水务有限公司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等措施,超标排放情况较前期有所好转。 2、加快提标改造工程。 | 基本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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