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城市通讯

《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时间:2021-03-10 08:52:12 作者: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政府日前印发《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推动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优良的城市人居环境。

  《方案》指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全省践行“一优两高”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创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建设投放收集设施,建成转运回收体系,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完善终端处理设施,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进一步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自觉分类处置,推动源头减量分类。要培育分类习惯,进一步强化校园教育,积极开展志愿活动,积极动员家庭参与,共同推进“共同缔造”,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城区、市区。

  《方案》明确,到2023年,西宁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成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海东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西宁市和海东市市辖县、六州政府驻地县城(市)、其他县级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西宁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海东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西宁市和海东市市辖县、六州政府驻地县城(市)、其他县级市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明显提高。

上一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下一篇:“治山、理水、润城”——西宁市着力打造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海绵城市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