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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工〔2021〕34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三、网上审批的有关工作要求
(一)我厅对厅官方网站及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上公布的资质审批相关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各申请企业可按照办事指南公布的办理流程办理。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的审查监管,严格按照资质标准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加强对申报人员证书的核查力度,对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相应资质许可。
(五)目前我厅正在推进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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