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发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09:55:41 作者:来源: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的重要意义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等原则,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并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要结合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部署,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发布与行政服务大厅、媒体报纸、社区政务公示栏、政务新媒体等发布相结合的多渠道公开方式,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并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进行回应。

  三、加强检查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要以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将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作为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持续改进工作。要对照标准目录,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第三方评估等,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日  


上一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各地查处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