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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1143号“关于快速发展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开局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本市各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保产业对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关心支持环境服务业发展,为环保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本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已经有了较好基础,绿色低碳新材料新工艺有较大市场潜力。2020年本市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实现了近2000亿元的年营业收入额,其中节能环保服务业实现总营收近100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比重约为6%,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19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我局引导环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深入,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服务、“环保管家”、园区一体化集中治理、环保服务总承包、环境治理特许经营等新业态也在不断呈现。
预计“十四五”期间,环保产业产值会持续增长,规模将达到2500亿元以上。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重点在中心城区(节能环保服务业)、浦东新区(资源循环利用及高端再制造)、宝山区(资源化利用)及金山区(节能环保材料和装备),打造各具功能的产业聚集区。产业业态正从传统的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向绿色低碳产业新格局转变。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引领下,本市将绿色低碳产业作为培育驱动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我局坚持“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增强绿色发展能力,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专项扶持政策方面。我局先后制定发布《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增强环境领域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惠企政策落地实施。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出台新一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扶持政策。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与五家金融机构签署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协议,加强碳排放等绿色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有序推进碳普惠市场各项建设工作。在绿色金融政策方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上海银保监局等国家在沪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引导商业银行,对包括服务绿色产业在内的环境服务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申请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本市环境服务业发展。我局积极将环境信用信息引入金融评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普惠专属服务。市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本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持力度,推进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明确清单编制、审定、公开程序,实施动态调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动态调整免罚清单事项范围。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今年以来,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支持力度。例如,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额抵免;又如,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再如,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给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方面,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并把生态环境和治理行业列为重点支持领域,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加研发投入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自2018年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有关税收支持政策的精准落地实施,将持续发挥政策效应,助力企业转型升级,赋能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深化环评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局陆续印发了《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等8项环评改革新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显著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率不断提升。在保障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环评告知承诺、环评豁免的实施范围,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优化环评重大变动认定机制,提高优质企业投产速度。通过增加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范围,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切实降低企业环境管理成本。
此外,积极鼓励和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管理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等各类环保行业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政企沟通协调机制,搭建企事业环境服务平台
畅通企业服务渠道,积极搭建企事业环境服务平台。推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于2021年“六五环境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企业提供环保专业领域免费咨询服务,做好生态环境事务的“店小二”,平台累计浏览量突破40万。“e小二”服务专员,结合后台庞大的环境咨询专家团队,解决企业环保难题,搭建智能问答场景,解答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各类环保问题和业务办理需求。同时提供环保第三方服务企业信息查询、绿色金融项目对接和企业环保业务在线培训等模块。近期,我局牵头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示范区执委会共同打造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将为示范区提供一个开放、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服务载体,致力于打破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为示范区内企业等提供环保基础业务咨询、政策法规查询、业务需求响应等专业、综合的一体化服务,努力形成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格局。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主动服务好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树立好环境经济政策的导向,积极推动环境服务业企业的绿色金融合作,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新赛道和首届碳博会,指导服务中小环保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为企业减污降碳和降本增效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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