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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我省既有农房抗震改造,提高农房的抗震能力,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既有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厅村镇建设处反馈。
联 系 人:何佰昭
联系电话:0591-8782503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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