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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一)

时间:2022-07-05 16:50:35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质量意识淡薄,诚信建设缺失,多次出现假冒他人签字、编制主持人未现场踏勘等违规行为,严重扰乱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编制单位和环评工程师等从业人员动态监管,不断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沈阳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的问题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1210112MA0YBAKR3K)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现有1名环评工程师。根据环评文件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从其近两年编制的133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调取35份环评文件进行抽查,重点查看了环评工作完整档案建立和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落实等情况。

  二、主要问题

  经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调取的35份环评文件中,28份由未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假冒环评工程师名义编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2份未建立环评档案,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二是编制单位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无法提供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记录;个别环评档案存在质量控制记录造假问题,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三是环评工程师长期不在岗,参与编制的7份环评文件6份由他人代签;另有7份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未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公章,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四是环评工程师在信用平台提交的联系电话不真实,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三、处理情况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等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上述不同失信行为,对沈阳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1210112MA0YBAKR3K)予以失信记分255分,对环评工程师于洋(信用编号:BH006524)予以失信记分14分,并以辽环综函〔2022〕58号和辽环综函〔2022〕82号公开处理。

  四、原因分析

  一是质量意识淡薄。编制单位始终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环评编制质量缺乏有效保障。2021年就曾有3份环评文件因质量问题被累计失信记分15分。

  二是诚信建设缺失。调取的35份环评文件中28份由编制单位假冒环评工程师名义编制,严重扰乱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同时,对编制人员管理不到位,在信用平台提供虚假信息。

  三是审查把关不严。相关环评审批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环评文件由未取得环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编制等规范性问题。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zxzz/202207/t20220705_4608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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