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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的一处近5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被仓山区城管局依法拆除。
从抵触抗拒到主动搬走建筑内物品,在走完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程序后,当事人终于心服口服,积极配合。
这起历时一年多的案例,也成为仓山区依法治理“两违”的样本。
走完法律程序再执行
2019年,有群众向仓山区城管局举报,一家公司涉嫌未经审批,在城门镇搭建5座混合结构建筑物。
接到举报后,仓山区城管局迅速开展行动。经查,这些建筑是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
当年7月,仓山区城管局依照相关法律立案查处,并对该公司负责人下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执法文书送达当天,执法人员当面告知了这家公司负责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可以在收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个多月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仓山区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19年9月,仓山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立即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院异地受理原则,该案件转由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12月,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今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此后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今年8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最终服从判决结果。
仓山坚持依法治理“两违”
这起行政执法案件,历时一年多,走完全部法律程序。而这只是仓山区城管局依法治理“两违”的缩影。
近年来,仓山区持续深入推进“两违”治理工作。通过发布举报电话、建设包含北斗卫星导航技术的“无人机自动飞行数据采集5G‘两违’智能巡查及执法办案”项目等,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巡查执法。今年初以来,仓山区已依法拆除“两违”面积约87.2万平方米,为仓山区居民创造了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
但在执法中不断出现新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仓山区违法建设类型逐渐从空地新建转为小区违建,加大了执法难度。”仓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一些业主拒不配合的情况,执法人员秉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以劝导为主,辅以限制产权、上报信用惩戒等措施,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
不过,一些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执法过程也随着行政诉讼及判决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整个违法建设查处周期较长。部分违法建设投诉人不理解,往往误以为城管部门包庇违法建设行为人。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仓山区将继续加强依法综合治理“两违”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查处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仓山“两违”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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