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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0〕3号)要求,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厅拟对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请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按照规定人选条件要求,积极推荐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专家进入评委会专家库。
推荐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评审委员需具备的年龄条件为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中青年评审委员需具备的年龄条件为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高知名度。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务能力强,能够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本专业发展前沿。
三、作风正派,熟悉职称政策,能够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1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提交正式推荐报告,并附填报完整、加盖公章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及《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一览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高爽、高冬婧
联系电话:024-62788548
电子邮箱:rs.ssthjt@ln.gov.cn
附件:1.《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2.《辽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专家推荐一览表》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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