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城市监管

关于PFOS项目聘请日常管理项目助理的公示

时间:2022-03-26 11:57:44 作者:来源:

  依据世界银行个人专家(IC)的采购规则,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个人简历、个人报价及劳务合同谈判等程序,聘请曾可佳为PFOS项目日常管理的助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9日起到2019年12月16日止。

  若对录用人员或招聘程序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项目办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请务必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项目办

  联系人及地址:

  洪志明 陈雪銮

  电话:020-8362737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吴建刚 宫倩

  电话:020-28368562 020-2836858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

  邮政编码:510308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延长“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之铬雾抑制剂调查子项目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意向函提交截止时间的公告

下一篇: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 广东省示范项目之宣传推广子项目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