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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暨安全生产专题(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22-03-26 08:43:41 作者:来源:

  

  

  

  1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首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暨安全生产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贺泽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监察专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专题有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作出的重要指示与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厅办公室、水处、土壤处、固体处、核安全处、环监局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贺泽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案为鉴,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

  

  贺泽群强调,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要坚持立足于防,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落实责任,高度警惕和防范负责领域内的重大环境风险,深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罗宏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时刻绷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从源头消除隐患,尽职责有作为,抓重点守根本,建机制善化解,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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