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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2〕135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Am-241等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函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管理5枚镅、钴、铯、钠放射源申请说明》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购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产的241Am等5枚放射源(Am-241活度1E 4Bq、Co-57活度6E 4Bq、Co-60活度5E 4Bq、Cs-137活度1E 4Bq、Na-22活度9E 5Bq),用于探测器及电子学测试、标定。上述放射源活度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附录A所规定的豁免水平,你公司制定了放射源操作规程及使用制度,明确了使用条件、操作方式以及防护措施等。综上,同意对你公司使用上述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二、你公司使用上述放射源可免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加强豁免放射源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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