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职权信息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Am-241等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函

时间:2022-03-26 09:23:08 作者: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2〕135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Am-241等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函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管理5枚镅、钴、铯、钠放射源申请说明》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购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产的241Am等5枚放射源(Am-241活度1E 4Bq、Co-57活度6E 4Bq、Co-60活度5E 4Bq、Cs-137活度1E 4Bq、Na-22活度9E 5Bq),用于探测器及电子学测试、标定。上述放射源活度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附录A所规定的豁免水平,你公司制定了放射源操作规程及使用制度,明确了使用条件、操作方式以及防护措施等。综上,同意对你公司使用上述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二、你公司使用上述放射源可免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加强豁免放射源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使用Am-241等一批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函

下一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界首市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的函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