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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

时间:2022-03-26 08:59:32 作者:来源:

  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鑫怡高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豫(郑州)固转函〔2022〕87号),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产生的煤焦油(HW11,451-003-11)300吨,转移至登封市万龙危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途经地及接收地生态环境部门。

  三、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2年3月22日

  

  抄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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