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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相关要求,全面摸清当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具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职责,决定对我省辖区内所有村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任务,要全面摸清调查当前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现状基础台账。请你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摸底调查数据真实有效。
二、认真组织
各市(地)组织县(市、区)对辖区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由各县(市、区)发放调查表(附件1-4)逐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填报。由各市(地)对调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填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后,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附件1-4和附件5的电子版连同盖有公章的附表5纸质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欣欣
联系电话:0451—87113034,13936647331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807室
邮 编:150090
电子邮箱:13936647331@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调查表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名录
3.已纳入或规划纳入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的村庄名录
4.重点流域内的村庄名录
5.黑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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