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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获悉,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其中下达我区12.5亿元。
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财政部于日前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区将按相关要求于近期将资金提前下达各盟市,助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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