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制定目的 | 拟发布的形式 | 拟完成时间 | 起草处室 | 备注 |
1 | 《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办法》 | 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生态环境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形成监管合力。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月 | 执法局 | |
2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 根据最新工作要求,修订《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暂行)》(赣环办〔2020〕19号)。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网信办 | |
3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 根据2024年4月1日实行的《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编写我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网信办 | |
4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印发《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印发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网信办 | |
5 | 《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 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若干举措(报审稿)》 | 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监测处 | |
6 | 《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送审稿)》 | 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 公告 | 2024年6月 | 监测中心 | |
7 | 《江西省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 加强环境信用管理,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法规处 | |
8 | 《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 | 优化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建立健全总量指标回收管理模式,优先保障高质量发展地区、领域和企业重金属总量指标需求。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0月 | 固体处 | |
9 | 《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办法》 | 进一步提升我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规范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行为,提高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支撑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 | 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 2024年12月 | 环评处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