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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实践,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实现绿水青山“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推动深入学法,以“学法”促“用法”,打牢依法治污基本功
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南城生态环境局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将法治内容纳入每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现工作人员学法全覆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互联网学习平台,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推进全面普法,以“普法”促“守法”,营造生态法治浓厚氛围
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指导帮扶等方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建设单位守法意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连续三年联合南城县人民法院、南城县司法局在登高山广场开展系列普法、环境资源法律、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教活动,累计吸引2000余人次参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并充分运用微信、广播电视等载体,搭建“普法园地”以案释法平台,不断拓展环保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赢得群众充分关注和认可。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活动6次,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法律服务,以“服务”促“宣教”,夯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人民法院系统联合共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将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确定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接待日,通过“线上预约+线下解答”模式,与县工业园区企业面对面交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并结合企业需求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今年以来共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7余次,接待企业30多家,解答企业咨询和帮助解决问题50多件,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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