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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一景。资料片
日前,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3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显示:全国共有6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明显变好”,其中有我省5个县域,分别为延寿县、孙吴县、北安县、五大连池市、绥棱县。
在我省4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有21个,生态环境质量有所变化的有23个。其中“变好”的有14个:除延寿县等5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明显变好”外,方正县、甘南县、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5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变好”;虎林市、嘉荫县、林口县、庆安县4个县域为生态环境质量为“轻微变好”。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吴殿峰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强化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督促指导县级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维护和提高区域生态功能,加快推进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记者 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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