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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昆明市率先在西南省会城市、全省16个州(市)设立“企业家日”,并举办首个“昆明企业家日”“1+4”系列活动。这是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昆明市是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先锋队,是我省唯一被全国工商联列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经验推广试点”的城市,率先在全省出台《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目前,昆明市民营企业数占全省的40%以上,非公百强企业数占全省的近50%,集中了全省近6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集中了全省7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进一步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昆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昆明企业家日”。
“1+4”系列活动包括1个企业家座谈会和4个主题活动,分别是促进民间投资推介重大项目宣介会、民营经济服务集市、民营经济人士运动会和“昆商好声音”专题宣传。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高峰出席企业家座谈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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