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
我省发布通告加强巡查、严格火源管理
11月1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河南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近日发布《河南省森林防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进入林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通告》,全省森林防火紧要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森林防火紧要期内,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要做到“十不准”,包括: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通告》要求,重点森林火险县及国有林区管理机构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立森林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进行防火登记、检查,开展针对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确需野外用火的,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符合条件时组织实施。
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或当地政府公布的报警电话。《通告》同时指出,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黄岱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