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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积极行动,回收废旧地膜。
据了解,地膜残留在土壤中极难降解,如果使用后不及时回收,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进而导致农作物减产,家畜误食掺杂残膜的秸秆饲料后还可能会造成死亡。在秋收结束后,及时对田间地头、道路两旁、沟渠河边的废旧地膜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废旧地膜应收尽收。废旧地膜统一归集后,送到指定的回收点或交由专门的回收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科学使用,合理减少地膜用量。
在农业生产中,要科学合理使用地膜,选择厚度达到0.01毫米以上的国家标准地膜,提高废旧地膜的可回收性。推荐在适宜作物上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不盲目铺膜,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
根据相关规定,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广大农民朋友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回收废旧地膜。(郭海荣 袁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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