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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记者从咸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咸阳市出台《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等方面,提出了43项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优化配套政策;优化新增价格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药耗集采扩围提质,推进“以镇代村”工作,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参与集采提质扩面;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推进“双通道”保障特殊药品供应;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中医优势病种落地,开展中医药医保准入工作;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能力;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服务,建立预付制度,确保医疗机构高效运行;扩大“西咸一体化”经办事项,优化医疗机构发展环境;强化医保信息系统支撑,全面实现医保码全流程等在医疗机构的深入应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加强基金使用预警;等等。
“我们将围绕《若干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以实际行动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咸阳市医疗保障局价采科四级调研员刘湘勇说。(记者:琚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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