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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农药行业废盐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现批准《废盐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农药行业)》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盐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农药行业)》(HJ 1360-2024)
本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1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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