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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办理窗口。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哈尔滨亚冬会相关特殊标志许可他人使用的,特殊标志使用人应按要求将许可合同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立足职能作用,参考杭州亚运会成功经验,积极申请在黑龙江省设立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设立后,特殊标志使用人可直接在办理窗口完成备案申请材料提交及备案通知书领取等事宜,有效提高了备案办理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综合保护服务优势,积极推动建立使用许可与备案办理联动机制,进一步为特殊标志使用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建立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许可使用“白名单”,进一步强化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保护,为哈尔滨亚冬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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