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发布

关于批准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时间:2024-09-08 00:54:07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取证的请示》(哈电动装质保字〔2020〕105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满足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条件,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0)29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9月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409/t20240905_10852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颁发法国FRAMATOME SAS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批准《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1.0版)的通知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