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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市财政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结合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相关收费政策文件规定,同步深入开展占林审批相关收费政策研究,经报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对象,优化调整相关征收标准,同时细化收支管理要求、减免适用范围和配套落实措施。
本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机制的健全优化,是上海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配套制度举措,切实发挥“谁占林,谁补偿,谁付费”的调节引导作用,科学匹配占林成本效益,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林地、提升森林内涵品质、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发展提供助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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