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发布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

时间:2024-08-07 01:10:05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

  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

  国函〔2024〕1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涉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权限的请示》(琼府〔20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实施。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承接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后实施。

  三、期限届满前,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总结评估,就是否延期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附件:国务院决定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国务院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国务院决定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

  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目录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8/content_696681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征集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案例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申报配套科研项目的通知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法制网 fz.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347号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